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建设与投资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造价管理和完善定额体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提高投资效益,2015年1月水利部发布了《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包括工程部分和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部分,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和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概(估)算的编制能力,确保各项产品质量,2015年3月24日上午,移民设计室在我院北八楼会议室召开全体会议,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建设征地移民补偿)进行了集体学习。
会上,周明军主任首先介绍了新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并带领大家对新规定中的概(估)算编制原则、项目划分、费用构成、单价分析和各项费用计算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学习。学习的过程中,周主任对重要问题及新规定的变化情况不断提醒大家引起重视,并特别强调,对待新规定应处理好国家规定与各省有关规定的关系、征地移民专业与涉及其他专业项目编制规定的关系、补偿补助单价与工程建设单价分析的关系。会议过程中,每位同志对新规定的学习内容都作了认真的记录。
周主任对执行新的概(估)算编制规定高度重视,要求每位同志都要认真学习新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建设征地移民补偿),夯实基础,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我院移民设计专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