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提出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的主要任务。《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提出“组织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包括其上所建的各类水库)和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我院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工作,先后编制了“泗河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任务书”、“山东省骨干河道及重要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前期工作预算说明”、“山东省骨干河道及重要湖泊问题调查工作预算说明”和“山东省骨干河道及重要湖泊综合治理方案工作预算说明”。根据省水利厅工作安排,省级骨干河道及重要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全部由我院承担完成。
为更好的完成河湖岸线规划,3月31日高峰院长主持工作会议,通报水利厅对黄水东调应急工程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安排情况和泗河等14条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工作安排。高院长指出,“河长制”是从国家到地方推行的创新型河道管理机制和模式,“十三五”期间必将会围绕“河长制”开展例如工程规划、工程勘察设计、工程运行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我院目前根据水利厅安排,承担了泗河等14条省级骨干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项目,请大家务必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寻求并争取更多的“河长制”相关的勘察设计机会。目前承担的14个省级骨干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项目由曹先玉副院长牵头负责总体调度协调,由规划设计3个处和勘测处共同承担完成,按照水利厅要求的8月底完成初稿的时间节点,紧密配合,统一标准,统一大纲,高质量、高水准的完成规划工作;院办经营部门要密切跟踪、跟进“河长制”相关市场信息和机遇,承担更多勘察设计项目。
根据高院长的工作部署,4月20日曹先玉副院长主持召开了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工作会议。高华副总工以泗河为例汇报了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初步成果,各项目组对后续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曹先玉副院长对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工作作出安排,要求各处要高度重视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编制工作。河长制工作是省里唯一考核水利厅的内容,是厅里的重大任务与工作,厅领导高度重视;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又是河长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做不好,是态度问题、是思想觉悟问题。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内容要具有可操作性,切记空、虚、假,14个项目要保持成果深度、质量一致性,避免有高有低,每个项目都代表设计院的水平。各处、各项目组要及时调度项目进度情况,对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院里将在5月20日、6月20日、7月20日进行项目调度,各处项目组调度要随时进行。时间要求2017年8月31日完成规划报告,9月份完成报批。
4月26日,我院邀请了水规总院副总工、规划处蒋肖处长来院里对《全国河道(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技术细则》进行讲解和技术交流。
目前,我院与工管局联合编制了《山东省省级重要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山东省省级重要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工作大纲》,各项目组已有条不紊的开展规划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