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济南组织召开了《山东省生态河道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审查会,会议邀请水利、环境、生态、标准化等相关专业的8名专家组成了审查委员会。
专家听取了项目组的汇报,对标准进行了质询,项目组对专家疑问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解答。经过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标准的起草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能够形成送审稿,亦是非常难得的。该标准符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与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衔接,规定了生态河道评价的技术体系,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创新性强,可为山东省生态河道评价提供技术依据,建议尽快修改完善后报批。
今年6月,省水利厅委托我院与省水利工程管理局联合编制《标准》,以期科学的评价山东省河道生态建设与管理,并为生态河道评价工作提供技术依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河道评价地方标准,并无资料可以借鉴,我院作为主要起草单位,深感责任重大。在曹先玉副院长的带领下,项目组深入查阅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总结近年来我院在生态河道理论和工程方面的经验,由高华副总亲自执笔,大胆创新,一次次的修改方案,一字一句的推敲,多次向厅领导汇报中间成果,数易其稿,在充分征求厅直机关、省直各部门及各地市水利部门意见后,形成了《标准》(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