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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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河道评价标准颁布实施

作者:规划设计三处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8日

   1月1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了《DB37/T 3081-2017山东省生态河道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等重要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副厅长曹金萍介绍了《标准》的实施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目前,国内尚无关于生态河道评价的统一标准或办法,使得河道管理保护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针对山东河道特点,提出符合我省实际的评价方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制的关键举措,更是推动生态山东建设的重要基础。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科学的评价山东省河道生态建设与管理,推进“秀美河湖,生态山东”建设,受水利厅委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我院和省水利工程局联合起草了该《标准》。

  《标准》规定了生态河道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按照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契合省情、兼顾发展的原则,从水文水资源评价、生物状况评价、环境状况评价、社会服务功能、管理状况评价等5个方面综合确定了16项评价指标,并明确了具体评价方法。《标准》的颁布实施,为全省生态河道建设明确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亮明了“标尺”,使生态河道评价有标可依、生态河道管理有章可循、生态河道建设有据可凭,以该《标准》为技术依据,在全省全面开展生态河道评价工作,将大力促进各地抓好河道管理保护各项措施的落实,逐步完善建立河道长效管理体制机制,形成符合山东地域特点的生态河道建设格局。

  下一步,项目组将继续做好《标准》应用阶段技术服务工作,推动我院在生态河道建设理论与实践方面继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