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省水利厅以鲁水发规函字〔2020〕3号文件印发《山东省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出,委托省水科院和我院作为基础承担单位。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做出的安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支撑性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水利领域的专项规划,是水利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的规划,是涉水生态空间及红线管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依据。专项规划成果叠加到国土空间“一张图”上,可为水利工程建设立项审批以及涉水生态空间管控提供重要的规划依据。
按照工作分工,我院主要负责提出“十四五”及2035年远景规划期的水利基础设施布局。以全面提升全省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规划今后一个时期水利补短板的方向和重点,提出水利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清单;进行规划水利基础设施预留用地范围划定并落图;测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完成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任务措施;将规划成果叠加到国土空间“一张图”上,作为水利工程建设和河湖水域岸线等涉水生态空间用途管控的规划依据。
按照《山东省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规划编制需设置工作专班,固定工作人员、办公场所等,除完成负责的规划任务,还需负责对市级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成果汇总等。从目前已初步摸底的“十四五”期间拟建项目清单来看,我院承担的规划项目用地范围划定及落图工作量很大,且“十四五”及远景规划期的项目多数都未开展前期工作,难以准确提出用地范围红线,需开展部分分析论证工作;自然资源厅要求工作底图采用国土三调图,GIS平台操作,参与人员需有GIS绘图及空间分析基础。
接到编制任务后,院领导高度重视,明确项目人员,落实责任分工,成立项目组,正式启动编制山东水利基础设施国土空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