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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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参加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讨论会

作者:规划设计三处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7日

  1月12日至13日,经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研究决定,在北京召开了南水北调二期工程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讨论会。参加会议的单位主要有:水利部南水北调司、调水管理司、南水北调管理局、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江苏、安徽、山东等省市的水利厅和生态环境厅,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海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另外特邀6位专家,参会人员共计约50余人。其中山东省参会人员主要有省水利厅发规处、南水北调处、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评审中心和我院。

  《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会议初期由水利部相关领导讲话,随后听取编制单位的汇报内容和6省市水利厅及生态环境厅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由6位专家分别提出规划环评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沟通讨论,对规划环评编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供编制单位修改和完善报告书内容,为下一步规划环评的审批奠定基础。

  讨论会上主要根据规划路线、布置方案对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了阐述,因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规划线路较长,涉及的环境问题较多,一期环保验收还未完成,水质保护目标和一期环保措施实施效果未达到预期结果,二期规划还需结合一期工程细化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供下阶段可研工作顺利开展。后续还需开展水质保护规划、东线一期回顾性评价、航运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等专题报告,任务重大,时间紧急。二期规划中涉及山东省输水干线的主要问题是南四湖段,南四湖以南段全年输水,需考虑对南四湖防洪除涝的影响,南四湖属于山东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在湖内疏浚扩挖不符合自然保护区条例,应与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取得行政许可,得到技术支撑;同时南四湖水质不完全达标,地下水氟含量、硫酸根离子均超出国家标准,同时存在面源污染和水产养殖问题,需做好治污规划或进行南四湖专题报告,解决制约性因素。另外山东省水利厅发规处段志强调研员提出如下意见:一是目前省内截污导流工程未完全覆盖,同时建设规模不足,需进行查缺补漏;二是南水北调东线治污工程应按时完成,保证实施效果;三是南四湖、东平湖存在的水质问题尚需解决。

  根据讨论结果,东线二期工程规划布局涉及各类环境敏感区共计134个,二期规划应根据“三线一单”编制要求进行优化调整,减轻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达到敏感区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