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我院编制的我省地方标准《水资源监控设施运行维护规范》(送审稿)(以下简称《运维规范》)进行了技术审查。
为认真落实《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三个作用、五个坚持、两个示范、四个率先”总体要求,针对当前全省水资源监控设施运行状态不一,运行维护要求不统一,监测数据质量难以得到保障等诸多问题,为规范指导我省水资源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的要求、内容等行为,全面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保障监测设施安全可靠运行,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安全,根据省水利厅的部署,我院组织编制了《运维规范》。
与会专家听取了我院关于《运维规范》编制情况的汇报,认真审阅了文本,逐章、逐条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审议,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专家组指出,该《运维规范》的编制在省内尚属于首创,对加强我省水资源监控设施标准化运行维护、提高运行维护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专家组认为该《运维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编制依据充分、结构清晰合理、内容具体详实,标准所确定的有关指标基本合理,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审查,尽快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上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
《运维规范》规定了我省水资源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等,适用于指导我省境内的取水水量监测和水源水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等行为,对加强水资源监控设施标准化运行维护、提高运行维护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