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印发的《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规划》和《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一圈一带”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及修编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规划〔2013〕1212号)要求,为支撑和保障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和西部经济隆起带区域两大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山东省水利厅委托我院编制完成《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水利发展规划》和《西部经济隆起带水利发展规划》两项专项规划,我院成立了齐春三副院长为批准,张军副总为核定,王树荣、关科为项目组负责人,陈娜等6名业务骨干为主要成员的项目组。
项目组于今年2月底完成初稿。历经院技术委员会讨论、厅发展规划处研讨、专家咨询等环节,6易其稿,于10月23日,省水利厅、省发改委以鲁水发规字〔2014〕110号文印发实施。
两项规划结合区域各自水利发展现状和自然地理特征,分析了各自的发展优势和制约因素,明确提出了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制定了水利总体发展目标,依次确定了主要任务,并分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区域水网骨干工程、防洪除涝工程、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农村水利工程、水利信息化工程共6大类重点工程,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并制定了保障措施,为两大区域完善水利公共服务能力,两区人民建设美好家园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