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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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批二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资格

作者:技质办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7日

    11月26日,省水利厅印发《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二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的通知》(鲁水建函字〔2014〕140号),首批五家单位符合申报条件,具备了山东省二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的资格,我院为其中之一。
    2004年,国务院提出在全国所有的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要求。去年12月,水利部发文公布了18家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承担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申报一级的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达标评审业务,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一级的单位严格把关,并组织做好本地区二级、三级评审工作。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业务涉及施工期二年以上的项目法人和所有的水管单位、施工单位,前景广阔,市场巨大,今后必将成为我院新的经济增长点。
    我院主要领导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业务的拓展高度重视,指定由高峰副院长部署落实。高峰副院长亲力亲为,多次与厅建设处联系沟通,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根据院领导安排,我室作为主导科室,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派出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并做好组织和服务工作。截至目前,我院分三批派出技质办(信息中心)、规设处、技术审核中心、承包公司和大禹公司共计26人次参加了由中国水利企业协会主办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贯培训班,涵盖了项目法人、水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全部三个类别,并通过了评审工作人员资格考试,为我院今后开展评审业务储备了充足的人力资源。
    9月30日,省水利厅下发《山东省水利厅关于申报二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的通知》(鲁水建函字〔2014〕87号),高峰副院长安排我室牵头办理。根据院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室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申报材料整理,并加强中间指导。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我室填报完成了《山东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申请表》,并根据通知要求,多方搜集汇编了申请表附件,包括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2)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备证明材料;(3)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业绩;(4)评审工作人员职称证、资格证、注册证;(5)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控制体系;(6)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没有违法行为记录证明。其中,“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控制体系”是指开展标准化评审工作应该具有的机构组成、工作流程、作业指导书、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在方面,我院没有任何资料,为了按时完成申报任务,我室组织人员加班加点,一方面多方搜集相关信息,另一方面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创造性的编制,经过一周的努力工作和辛勤付出,圆满完成了申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