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利部关于表彰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人社部发〔2015〕2号),我院刘长余院长被评为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
刘院长自1982年从事水利工作,三十多年来为山东水利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他为我院发展睿智谋划,倾注了大量的心血,特别是提出了“1459”发展战略,制定了“把传统专业做强、特色专业做亮、新兴产业做大” 的工作思路,转观念调结构,打造“一专多能科室”和培育“一专多能人才”,注重培育新人,抢抓机遇,拓展市场,使我院步入历史上最好的时期。获此殊荣,实属名至实归。
院党委书记刘绍清第一时间得到喜讯后,给刘院长打电话贺喜道:“热烈祝贺您获得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这不仅是您一个人的荣誉,也是全院的光荣和骄傲。”刘书记号召全院广大职工向刘院长学习,热爱本职,献身水利,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争先创优,为我院“富强、和谐、民主、文明”的美好愿景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全部聪明才智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