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下午,尹起亮副院长主持召开院属公司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专题部署公司资产清理清查工作。公司负责人侯丰奎、薛思武、蔚成良、常磊、孙义俊、王徽,财务科陈光、姚军、戚林娜及各小组组长参会。
会上,黄海静同志受财务科委托传达了我院关于开展院所属公司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院发〔2015〕16号)文件精神。本次清查工作的任务是:三清、三核、三相符,即:清账务、清资产、清收入;核债权、核债务、核支出;达到账实、账证、账账三相符。明确本次清查工作的具体安排是:7月1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整个过程分为三个阶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首先由各公司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提交包括债权债务统计表、项目统计报表在内的自查报告;在自查基础上,院组织开展重点抽查;最后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资产清查。
各公司负责人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就本次清查工作发表各自意见,并一致表示做好积极配合,将资产、项目做到彻底清理清查,摸清家底。
最后,尹起亮副院长发表重要讲话,阐述了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背景,强调了清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方面是为了满足上级主管部门、财政机关对我院国有资本调研的需要;另一方面为了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的经营效益。他指出,本次清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是:“摸清家底、挤净水分、实事求是、严格纪律、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尹起亮副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公司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清理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法人代表为组长的资产清查小组,做到责任到人,不折不扣。二是小组负责人要积极协调、规范处理牵头部门、项目部之间的协同关系,争取把全部债权债务、项目查清,做到不重不漏,是帐就清,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于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三是要通过资产清查盘点,建立资产台账、工程项目台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本次会议,为我院所属公司实现“理清家底、规范项目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确保国有资本增值保值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