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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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第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8日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8 月15、16 日省政府连续两次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8 月16 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深入开展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15〕25号);8月17日,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鲁水建函字〔2015〕78号)。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全院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查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
    本次检查活动由高峰院长亲自组织,召集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安委会办公室人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事宜,并要求及时向各部门、单位传达水利厅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会后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院关于近期开展全院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院安委会组织,办公室牵头,从技质办、院工会、服务中心等抽取人员组成检查组。
    从8月19日开始,院属各部门、单位进行自查。各部门、单位迅速行动,针对各自的业务特点,结合上级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工作。如8月21日—23日,承包公司对莱芜防汛仓库工程等所有施工现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包括现场是否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的配备和执行情况等,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在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曹先玉副院长带队,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抽查、督查。
    8月31日,检查组对西院办公区域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办公楼、食堂、锅炉房、配电室等重点领域的防火、安全用电情况,车队安全驾驶情况等。针对本次检查的重点,着重查看了院煤气站各种设备的安全情况,与食堂管理人员进行了交谈,院煤气站使用比较规范,使用专用煤气管进行连接,每天由专人进行安全检查,做到上班开煤气下班关煤气,每次更换煤气罐时,对气罐的有效期严格把关,同时还安装了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直接连到门卫室,有效的预防了事故的发生。此次检查中,还发现办公区域其他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责令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督导。
    9月2日,检查组对勘察设计部门的野外作业项目进行了抽查。抽查水工设计室提供的《莱芜市雪野水库增容工程设代服务》相关安全生产资料,其中对设代人员现场人身安全包括跌落、溺水、触电等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如发生上述事件,按我院《设计代表组现场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理;抽查测绘中心《太河水库水位~库容曲线复核及库区地形测量》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其中,技术设计书中规定了野外测绘现场层层责任制,以及配备了安全防护用品,对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了规定,要求项目负责人在作业之前辨识危险源并填写清单,同时制定了水上作业、行车、饮食安全预案;抽查岩土工程勘察中心提供的《莱芜市寨里镇寨里河项目区枯河生产桥勘察应急预案》,对危险源分析和应对措施比较具体。检查发现,勘察设计外业现场均存在着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
    9月7日,检查组对承包公司承建的冠县店子水库枢纽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机构设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与措施、安全相关证书、专项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措施、违法分包转包、防汛措施以及其他安全因素逐项进行了抽查,安全责任、措施、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执行比较到位;检查发现入库泵站施工现场处部分电缆敷设不规范,过路电缆未架设或穿管埋地。个别安全帽需要更换。
    9月8日,抽查了科技产业园试验室和岩土勘察中心试验室化学试剂的保管使用情况。两个试验室都用到了腐蚀性化学品硫酸和盐酸,但用量和存量均很少,日常存量均不超过1升。购买时由公安机关审批后在指定的销售点购买,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使用和购买记录齐全。其余未发现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化学品。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到了覆盖面全、检查点细、反馈及时,下一步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我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办公区域等各项工作安全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