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我院召开2017年第二次安全生产会议,尹起亮副院长主持会议。院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负责安全工作的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尹起亮副院长总结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当前和下半年我院安全生产工作;院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秦冰传达了孙立成副省长在5月31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朱永峰布置了我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水利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高峰院长就我院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讲话,并对我院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高院长指出,一直以来,院党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也不断提高,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多年来未出现过安全生产事故,全院安全生产持续保持了稳定形势。但是,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不容有失的工作,必须时刻保持安全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管理常抓不懈。对我院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在工作中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要把责任层层分解,要细化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做到人人有责任。
二是要抓好安全生产几项重点工作,确保生产安全。要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做好风险识别和风险管控。
三是要落实好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按照“管业务就要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就要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好省厅和我院行动方案,按照时间节点积极参与各项行动,扎实推进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积极响应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是要抓好监督责任、主体责任两个责任体系建设。院各部门(单位)既是监督责任的主体,又是主体责任的主体,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落实好各自管理范围内的管理责任,确保我院各个部门、各项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全覆盖、无死角。
五是要创新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安全生产关系生产,安全生产关系发展,安全生产关系生命健康,安全生产关系家庭幸福。安全生产没有例外,安全生产没有无关。安全生产是单位发展的基础,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石。做好各项工作,抓好安全生产,是对事业、家庭、个人负责的表现,是对社会、国家尽责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