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23日,省水利厅在济南市举办了“安全生产培训班”。我院办公室及技术质量管理办公室(信息中心)的2名同志与来自全省17地市水利局及厅直属有关单位的39家单位共106名代表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由山东水利厅建设处刘长军处长主持,主要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荐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安全生产实施条例》、省政府第293号令、省政府第303号令等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同时,对近年省内较为关注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规程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到则》(SL721-2015)等有关规范进行讲解。
山东省水利厅安全监督处李永禄处长到会并讲话,李处长强调,我省水利生产单位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上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管行业要管安全、管业务要管安全、管生产经营要管安全”,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通过参加本次培训,使我院参培人员对政策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对我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