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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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三处组织水保移民法律法规学习交流会

作者:规划设计三处 王莎莎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6日

       6月27日下午,为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周明军副处长组织水保移民部就如何提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进行了学习与交流。主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保法》)和《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以下简称《水保条例》)。

       学习交流会上,周明军副处长对法律法规进行了逐条解读,并结合《邹平县邹魏路拓宽改建工程》和《邹平县焦周路长山段改造工程》两个项目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遇到的问题,重点讨论了工程占地分析评价和临时占地表土剥离等问题。

       大家在讨论中普遍认为主体设计中往往会忽略临时占地(临时施工道路、临时生产生活区、弃土场、取土场等)的表土剥离。

       周明军副处长在讨论中强调,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护表土资源,施工前应对工程临时占地表土进行剥离保护。所以,表土剥离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水土保持措施,但是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如果保存不当,可能产生进一步的水土流失,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负影响。因此,如何保存表土成为采取表土剥离措施后的关键技术难点。

       针对以上问题,水保部成员发表了个人观点,均认为水土保持方案应对表土的剥离方式、保存地点、保存方式及防护措施等作出详细的设计。

       通过本次学习讨论,每位成员都强化了对不同类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特点及要求的理解,为以后的方案编制工作提供了一定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