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30日,省水利厅在济南举办了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业务及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班,我院李雅萍同志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由湖北省水利厅湖库处处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胡学家同志授课,培训的内容分两部分:一是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务。胡处长从工程质量管理的政策依据、从业单位的质量责任义务、影响工程质量的诸多因素、政府质量监督的主要工作及如何抓好质量管理工作的建议五个方面做了详细的汇报;二是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宣贯,解读了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的编制过程、针对质量监督管理应重点关注的强制性条文等。
通过此次培训,参会人员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对在质量检查、过程监督、评价总结等关键环节中的质量管理有了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