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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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参加2019年省级水利科研与技术推广项目计划部署会

作者:规划设计三处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6日

    7月2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2019年省级水利科研与技术推广项目计划部署会,会议传达了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鲁办发〔2018〕29 号)的通知要求;介绍了项目任务计划书编制、项目实施等工作流程,确保项目单位配合有序、项目顺利实施;并就2019年立项项目调整情况进行答疑。

    会议提出要求如下:

    一、高质量编制任务计划书。各项目单位根据资金下达计划,结合前期项目申报书编制情况,科学合理地编报项目任务计划书。为提高任务计划书编写质量,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情况,聘请所涉及专业专家进行技术咨询和专业指导,有针对性地补充完善任务计划书科学研究或技术推广方面内容,使任务计划书更科学、更合理,操作性更强,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

    二、科学详实编制项目预算。预算支出中设备、材料购置费应说明单价、效果及总价;租赁费应说明需租赁仪器设备、场地等的名称、数量、租赁时间及租赁费用;外部协作费应说明协作单位名称及其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委托业务费应说明受委托单位名称及其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宣传费应说明方式、次数、时间及人数;其他费用应说明所用于的具体事项,不得用“不可预见”等模糊语言表述。省财政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设备购置费、材料购置费、租赁费、外部协作费(委托业务费),科研项目必需的测试化验费,技术推广项目必需的培训费等支出。

    三、加强项目管理。省级水利科研与技术推广项目将根据“谁用款,谁评价” 的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进行绩效自评,实现自评全覆盖。各项目承担单位加强项目执行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并发挥效益;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安全;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做好总结和验收准备工作,按时上报验收申请等有关材料.

    四、按时提报项目资料。我院将根据省水利厅的要求,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保证承担的各项科技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