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下午,我院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命决定。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一级巡视员邵泽武,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企业离休干部工作处)处长胡兵出席会议,党委书记刘绍清主持会议。
胡兵处长宣读了省国资委《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刘绍清任职的通知》(鲁国资任字〔2021〕8号)、《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刘绍清等5名同志任职的通知》(鲁国资党任字〔2021〕9号)和《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李贵清等3名同志任职的通知》(鲁国资党任字〔2021〕10号)文件,组建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会,委派刘绍清为董事、董事长;设立中共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委员会和中共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刘绍清任公司党委委员、书记,马庆军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贵清、尹起亮、曹先玉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其中,李贵清同志主持经理层工作。
邵泽武副主任代表省国资委党委对我院及公司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了五项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委党委决策上来;二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努力推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四要团结一心、凝心聚力,切实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五要严于律己、秉公用权,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刘绍清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领导;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三是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四是廉洁自律,坚守底线。刘绍清表示,在省国资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院班子成员的团结配合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有信心在新的岗位上与大家共同做好工作,认真完成省国资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辜负组织、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和期望,为新公司的发展贡献全部智慧和力量。
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各权属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