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躺平”?做“太平官”?没门儿!
监督执纪中发现有的党员干部满足于做“太平官”、作“躺平”状,在岗位上“混日子”,认为“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面对危机向后躲。对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对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处分规定。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是我们党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广大党员干部应当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积极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