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同时有两个以上需要处分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答 《条例》第9条明确了发生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同时有两个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违法行为时,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同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是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时,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二是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时,可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处分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