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以国调办投计〔2015〕103号文对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韩庄泵站和二级坝泵站工程的价差报告进行了批复。核定两泵站工程价差投资为5992万元,核定的价差投资计入相应设计单元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
价差报告的批复是国调办严格执行南水北调工程投资“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具体表现,可有效弥补建设资金缺口、缓解资金紧张的局面。
我院在2009年5月份就承揽了这两个项目的项目管理预算与价差报告的编制工作,并由我室独立完成。从项目承接到项目最终批复,历时6年之久(其中项目管理预算于2014年6月20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以国调办投计〔2015〕〔2015〕135号文进行了批复)。这期间,我室为项目顺利通过审查以及最终批复进行了大量繁杂的工作,并提供了专业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