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山东省水利厅委托山东省水利职工技术协会在潍坊对我院编制的《山东浩博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白浪河水库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潍坊市坊子区供水总公司白浪河水库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山东省水文局、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潍坊市水利局、坊子区水务局、白浪河水库管理局、山东浩博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近20位相关领导、专家参加了本次审查会。
会上,我院对两个项目分别作了系统的汇报,与会领导和专家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 322-2013),就项目水源、取用水合理性、取水和退水影响等核心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报告内容详实具体,符合水资源论证导则编制的要求,一致同意通过审查。
山东浩博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潍坊市坊子区供水总公司取水水源相同,供水对象、退水、影响补偿等内容不同。两项目取水水源均为白浪河水库及调蓄的高崖水库、牟山水库的地表水及引调的黄河水(长江水),年取水量分别为2439万m3和1588万m3。白浪河水库来水包括水库自身来水、引牟入白调水、引高入白调水及引黄(引江)入白调水,属复杂的水库联合调度工程。
本次将项目涉及的白浪河、马宋、牟山、于家河、尚庄、高崖、大关、沂山8座大中型水库组成复杂水库群,对水库群供水进行优化调度,在满足各个水库自身用水户用水及调水限制条件基础上,将高崖、牟山水库的富余水量调入白浪河水库,对白浪河水库的供水能力进行调节计算,分析能否满足本项目用水的需求。
《山东浩博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白浪河水库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潍坊市坊子区供水总公司白浪河水库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为建设单位办理取水申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亦进一步提升了我们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对我院承担的其他类似项目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