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科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刘绍清书记的《论当代中国应具备的核心价值观》的讲话,深刻认识到核心价值观对一个国家、一个单位的重要性。
一个单位的核心价值观,是单位文化长期积淀的产物,是单位精神的灵魂,是把所有职工联系在一起的纽带,是单位生存发展的内在动力,行为规范制度的基础,是单位追求成功的精神动力。我院的核心价值观——尊重、团结、责任、务实、诚信,是“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是职工个人、职工与职工之间以及与外单位关系的综合体现。财务科作为我院职能管理部门,“尊重、团结、责任、务实、诚信”在财务工作中具体表现为:
1、尊重。财务工作是我院的一个窗口,要求每个财务人员要常怀尊重之心,文明服务。一是尊重每位来财务科办理业务的同志。言谈有礼,面带微笑,同时不卑不亢。二是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俗话说:“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要求我们每位同事之间相互理解,换位思考。
2、团结。财务工作每个岗位间联系紧密,从出纳、凭证、复核、记账一直到报表,流程化特征明显。刘绍清书记多次提到的“木桶理论”,是对我们财务工作流程化的最好解释,要求每个财务人员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实现“无缝”对接,达到“1+1>2”的效果。
3、责任。“铁肩担道义”,财务人员的责任是会计核算和监督。对我们院来说,我们财务人员的铁肩“担”的是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要求我们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尽职尽责,为我院的发展大局服务。
4、务实。务实就是讲究实际、实事求是。财务工作要求一丝不苟,踏踏实实,来不了半点虚的东西。我们财务人员必须脚踏实地,查实情,做实账,为我院的发展保驾护航。
5、诚信。诚实守信是财务人员的基本道德素养,也是会计职业道德基本内容之一。国务院前总理朱镕基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成立时提出 “不做假账”,这是要求财务人员要有职业操守,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也是对财务工作的基本要求。因此,我们每位财务人员在做人、做事时,要立足于诚信,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综上所述,我们财务人员就要以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充分发挥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责,加强服务意识,积极为我院健康持续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