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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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信息室学习浅谈对分配问题的思考的体会

作者:电气与信息工程设计室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6日

    12月26日上午,院召开了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院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以下简称“《分配办法》)(试行)。党委书记刘绍清同志作了题为《浅谈对分配问题的思考》的讲话。电气与信息工程设计室孙水英、巩强、田质胜、李永健、徐永兵等5位同志作为职工代表出席了会议,宋厚清同志作为非职工代表的科级干部列席了会议。会后,孙水英主任要求电信室参会的代表向室里其他同志传达会议精神,并组织大家学习讨论刘绍清书记的《浅谈对分配问题的思考》讲话和《分配办法》,现将电信室学习及讨论的成果汇报如下:
    一、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
    刘书记《浅谈对分配问题的思考》的讲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通过学习,大家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和提高,正确处理好“大我与小我、公正与效率、纵比与横比、个性与共性、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要从全院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要学会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事情,不以自我为中心;要学会将自己身上的坚持去掉一些,空出空间接纳别人的想法,再融合出双方可以接受的方案。
    二、认为《分配办法》规范、科学、合理
    该办法是在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各部门(单位)和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民主集中的结果,符合上级政策规定,符合我院实际情况,体现了全院广大职工的利益,是全院广大职工智慧的结晶。
    《分配办法》的通过与实行,标志着我院的考核与分配方案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吹响建设法治中国的号角”的思路是统一的。
    绩效工资分配坚持劳酬相符、按劳分配的原则;岗酬相符、岗变薪变的原则;效率优先、公平合理的原则;突出重点、兼顾其他的原则。重点向生产一线、责任重大、贡献突出的人员倾斜。这些原则是非常科学、合理的。
    三、感谢院党委为广大职工利益而做出的巨大努力
    近年来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审计力度逐年加大,对我院以前成本结余的发放也有很大的意见。如果我们不推进绩效工资改革的话,将来我们发的奖励性绩效工作就没有依据、不合规,我们拿到手里也是忐忑不安的。为了我院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院党委尤其是刘绍清书记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努力,使得我院绩效性工资水平能保持在2013年度总收入水平,我室职工都深表感谢!
    孙水英主任强调,全室职工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这次大会精神上来,做到同心同德,凝心聚力,进一步共同做大蛋糕,为分好蛋糕奠定坚实的物资基础,为我院“富强、和谐、民主、文明”的美好愿景做出自己应尽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