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是党员的立身之本、处事之道和为政之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重在立德,是全体党员廉洁自律的规范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根据院党委的指示,规划室党支部于2015年12月7日组织全室党员集中学习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深刻体会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深入认识到党员廉洁自律的重要性,深刻明晰党的纪律底线和规范要求。做到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准则,增强党规党纪意识,加强党性修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下面结合本人认识和工作情况,谈几点心得体会。
一、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时刻牢记宗旨意识
理想指引人生方向,信念决定事业成败。共产党人的理想信仰就是坚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共产党人的力量源泉、精神支柱和立身之本。
习总书记形象的比喻:“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不坚定理想信念,精神上就会“缺钙”,就容易动摇灵魂,滋生腐败,混沌人生,甚至走向犯罪的不归路。近几年,党中央坚定决心反腐倡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从一件件大小案例的公告、一个个腐败分子落入法网,即说明了党员干部腐败现象严重,又证明了精神上“补钙”应常抓不懈。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入仕之初,仍是两袖清风。就是从吃点、喝点、拿点、沾点没啥大不了开始,逐渐膨胀私欲,耐不住清贫,忘记了党性原则,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追根究源,这些党员干部之所以理想丧失、信仰动摇,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对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宗旨“高线”不坚定、不牢固。他们没有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立场、观点及方法来认识和改造世界,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恍惚中、彷徨间,各种不良的思想影响并占据了他们思想“高地”,利己主义、实用主义成为他们判断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尺,不择手段地追逐名利、地位和享受,追逐个人利益。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高线”,时刻牢记宗旨意识,不断筑牢理想信念。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加强党性修养,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才能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绝不突破党的纪律“底线”,增强纪律意识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全面从严治党就是靠严明党规党纪,只有纪律严明,才能使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新《条例》明确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类“负面清单”,就是党员干部绝不允许突破“底线”。党的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是政治纪律,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政策,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其他五类纪律都旗帜鲜明的提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标准,涵盖了党员干部的方方面面。从小错抓起、动辄则咎,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是时刻悬在我们头上的利剑,时刻警醒我们自身行为的约束。彰显了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党纪严于国法的鲜明论断。
党员要做到守住纪律“底线”,增强纪律意识。一要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二要增强组织纪律性,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三要加强道德修养,提高自身廉洁自律标准;四要常怀敬畏之心,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三、必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坚持以身作则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时刻保持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无论身处何种岗位,都要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勤勤恳恳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但仅做到这些还不够,还要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坚持以身作则,加强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崇尚真善美,树立预防意识,严守纪律“底线”,从理想信念和工作作风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近几年,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我院保持了持续良好的发展势头,提出了到2020年打造一个“富强、和谐、民主、文明”的现代设计院愿景和实现这一愿景的“一二三四五六”基本思路;树立了我院“八一”的文化理念,制定了一系列办法和制度。在思想上和行为准则上为我院每个党员摆明了立场、重塑了价值观、指明了奋斗目标。
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将以院党委的决策为指引,思想上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落实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四风”,践行三严三实;增强党规党纪意识,常怀敬畏之心,严守纪律“底线”。工作中以顾客和社会满足度为宗旨,保证项目设计质量和进度要求,综合运用六勤、五心五性和用情工作法,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善打硬仗。生活上坚持以清养廉,以俭养德,洁身自好,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